通报批评

作者:创建部门:音乐学院发布时间:2026-01-07浏览次数:10


2025—2026学年期间,我院部分学生违反《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以及校级寝室大检查被整改通报,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班级

违规详情

1

蒋欣怡

音乐学252

违反《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违规载人

2

周旋旋

音乐学252

违反《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违规载人

3

孙雅琪

舞蹈教育25

违反《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违规载人

4

李怡潼

舞蹈教育25

违反《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违规载人

5

万子君

舞蹈教育25

违反《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违规载人

6

王梓晔

舞蹈教育25

违反《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违规载人

7

邹  鹆

舞蹈教育25

违反《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违规载人

8

林蜜女

音乐学251

违反《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违规载人

9

郑梦梵

音乐学252

违反《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违规载人

10

沈优然

音乐学242

校级寝室检查整改,使用违禁电器

11

张  琳

音乐学232

校级寝室检查整改,使用违禁电器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影响了校园正常秩序与安全环境,暴露出部分同学纪律意识淡薄、安全观念缺失的问题。

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全体,经院领导和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上述12名违规载人同学及相关使用违禁电器的责任人,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今后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累计达2次及以上者,学院将依据校规校纪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其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先及奖学金资格,并将违纪情况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音乐学院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等校纪校规,增强安全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报!


音乐学院学生科
2026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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