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文件和《丽水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加强创新潜质考核,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坚持严格管理。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安排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时间,畅通咨询渠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优化服务,确保考生正当权益。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领导小组
组 长:吴永芳
副组长:夏伟涛、程 远
成 员:罗俊毅、陈乐燕、徐 欣、万 琳、陈 婧、周科秀、郑 超、吴士祥
秘 书:陈 婧
工作职责:
1.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工作流程、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学院专业复试小组工作,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2.指导学院制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评分标准。
3.负责组织音乐学专业的复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提前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复试人员、工作人员、场地、经费等保障。
5.组织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招生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和培训,确保其熟悉、掌握复试工作规范、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
6.负责学院调剂工作。
7.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8.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有关学生申诉问题的处理。
9.秘书做好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与公开、复试组织、录取和信息上报、落实考生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复试工作小组
由相关学科骨干教师任组长,成员包含本学科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教师组成,每小组成员为5人;每组配备秘书1人,由专任教师担任。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加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小组成员在纪检监督小组的监督下在导师库中随机抽签产生。
工作职责:
1.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丽水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和综合评价;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现场公正评分;
4.小组秘书负责设备调试、复试资料准备、复试情况记录和面试的组织事宜。
(三)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程远
组 员:林梓、周哲
工作职责:
1.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做好相应记录。
2.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3.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电子材料收回归档。
(四)纪检监督小组
组长:夏伟涛
组 员:林 梓、宋 赟
工作职责:
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开展工作人员警示教育,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开展现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类别 (学术型/专业型) | 学习方式 (全日制/非全日制) | 招生规模 | 备注 |
音乐 | 专业型 | 全日制 | 7 | 招生计划根据上级指标动态调整 |
(二)基本要求
1.复试名单确定
原则上专业在初试分数满足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分数线要求,经资格审查条件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复试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丽水学院研究生院确认。
资格审查
复试前,请考生将复试所需提交的PDF电子材料按照《丽水学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核和材料提交的说明》要求,于3月27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yyxy@lsu.edu.cn,由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到当日学院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的复试所需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内容及具体要求
1.复试形式
(1)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方式,整体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主要内容为业务考核。
音乐教育方向业务考核内容为:
1.模拟授课:时长10分钟以内,内容从国家正式出版中学音乐教材中抽取(评委可以随时叫停);
2.专业技能展示:声乐、钢琴、器乐任选其一,现场演唱或演奏1首,时长5分钟以内,(评委可以随时叫停);
内容现场抽签,备课时间为40分钟,考核时间15分钟。
钢琴演奏方向业务考核内容为:
准备四首键盘作品,考生自选一首,评委任选指定一首(评委可以随时叫停或指定段落演奏)。必须包含复调作品一首,古典时期奏鸣曲的快板乐章,肖邦、李斯特、斯克里亚宾、德彪西、拉赫玛尼诺夫等作曲家练习曲或同等难度及以上水平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中外均可);
声乐演唱方向业务考核内容为:
准备四首声乐作品,考生自选一首,评委任选指定一首(评委可以随时叫停或指定段落演唱、演奏)。
①美声唱法:必须包含用原文演唱的外国歌剧咏叹调(必须用原调演唱)、外国艺术歌曲、中国声乐作品各一首;
②民族唱法:必须包含中国古诗词歌曲、中国歌剧选曲(必须用原调演唱)、中国传统民歌各一首;
③音乐剧和流行唱法:必须包含一首英文作品,可以使用电声和话筒扩音(设备自带)。
综合面试:
1.个人陈述: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人生经历以及个人兴趣、未来的学习和职业规划等;
2.专业问答:评委根据考生专业方向提出本专业领域问题,考生须现场回答(不少于3个问题)。
(2)考生资格审查、政审资料和其他材料(如考生简历、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具体要求和接收方式见后续通知)。考生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院联合组织线上测试。
(3)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成绩
(1)现场复试成绩=业务考核×70%+综合面试×3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调剂系统中各专业公布的招生要求和办法开展相关工作。2025年接受调剂的第一志愿为音乐专业(专业代码135200)和学科教学(音乐)专业(专业代码045111)。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考生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后,须在4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学院可自行取消复试通知,另行调剂其他考生;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之后若被录取,须在4小时内在研究生招生网站上确认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学院可在报备丽水学院研究生院的情况下,自行取消拟录取。
五、录取工作
1.学院根据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结合面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被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纸质版体检报告于4月28日之前寄送到丽水学院音乐学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指定邮箱(yyxy@lsu.edu.cn)。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品德考核和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计划再用于录取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由丽水学院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新生报到后,学院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复试纪律要求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拟于3月29日开展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4月上旬后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接受考生调剂并组织调剂生复试,4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复试工作。
复试日程安排 | ||
日程 | 时间 | 地点 |
报到及资格审核 | 3月29日8:00-9:00 | 8B234 |
复试 | 3月29日9:30-11:30 12:30-14:30 | 考 场:8B226 候考室:8B232 备考室:8B326 |
七、监督工作
1.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领导和所有参加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原则,规范程序,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保证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的每个环节责任到位,措施明确,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经调查核实后将予以严肃处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领导机构和议事决策机构,加强对学院导师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明确工作职责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管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在丽水学院研究生院的指导下,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管,强化工作指导和规范性检查,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各环节,为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指导和服务。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报丽水学院研究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
4.在招生复试和录取环节,如发现有违纪问题的,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校纪检监察室受理电话:0578-2271178,邮箱:jjjc@lsu.edu.cn;音乐学院纪委受理电话:2273896邮箱:wanlin@lsu.edu.cn。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丽水学院音乐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