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丽学院办〔2021〕78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音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现将拟具备丽水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公示人员信息如下: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情况反映联系部门:音乐学院综合科
联系电话:0578-2273728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向音乐学院综合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丽水学院音乐学院
2025年4月9日